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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重大改革: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具体内容解析如下:

  一、什么是告知承诺审批?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二、告知承诺审批制度下取得资质证书的流程?

  根据《通知》要求,需要经历申请、受理、审批、公示、公告和核查六步,其中最后一个环节核查最为关键,指的是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三、核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相符怎么处罚?

  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四、20181月起正式推行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本试点方案。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二、工作流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总体负责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告知承诺资质审批的具体实施工作。

  ()申请。申请人登录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电子签名。

  ()受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

  ()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提出审批意见。

  ()公示。审批意见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等渠道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颁发资质证书。

  ()核查。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三、监督管理

  ()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试点地区应健全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数据库,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完整、准确,以便于企业业绩指标核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安排

  ()试点地区于201711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及操作规程。

  ()试点地区于201712月底前完成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系统相应模块开发,完成《告知承诺书》《实地核查表》、办事指南等告知承诺审批配套材料,并选择申请单位进行测试。

  ()20181月起正式推行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五、有关要求

  ()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宣传工作,使试点地区企业充分了解试点工作内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稳妥试点评估。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要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并采取综合评估方式,对试点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反映等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试点措施,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力争试点工作取得更大成功。

www.ahjzs.org  安徽省建造师协会

gsjy888 发表于 2017/11/22 16:14:54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收藏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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